我先简单地谈一下关于领土的问题。江泽民在1999年12月份的时候曾经和俄罗斯签署了「中俄边界新约」。他承认了从《尼布楚条约》之后,清政府和沙皇俄国歷次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总共割让的土地,如果不算外蒙在内,大约有150万平方公里。这个事情对中国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因为我们都知道:沙皇俄国从中国割让土地,割走土地的时候它是通过不平等条约:《瑷辉条约》、《北京条约》跟《中俄勘分西北约记》。这三个条约割让土地共15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这些条约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条约。
就从现在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来看的话:不平等条约它是没有甚么约束力的,对缔约双方是没有约束力的。而平等条约它是有约束力的,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土地是通过不平等条约拿走的话,那么是可以有机会讨还的。我举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在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清政府失败之后,李洪章曾经和日本政府签订过一个「马关条约」,当时条约规定是永久割让台湾跟澎湖列岛。也就是说台湾从此之后再也不属于中国了,但是因为这属于不平等条约,这个不平等条约它没有约束力,所以在二战日本战败之后中华民国政府就可以把台湾收回祖国的怀抱。
所以我们可以把《马关条约》作为前车之鉴,那么《瑷辉条约》、《北京条约》跟《中俄勘分西北约记》这三个条约,它们跟《马关条约》是非常相像的,就是我们有机会把这个土地讨还的,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就是说在1917年俄国爆发十月革命之后,列宁当时为了改善跟中国的关系,曾经在1919年跟1920年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当时列宁就说所有从中国割让的土地,从沙俄时代通过不平等条约割让走的一切土地都可以全部无偿地归还给中国,这个是有据可查的。大家可以看一看《人民日报》上也有这样的关于列宁的对华宣言的记载。所以从这两个方面来看中国完全有理由把这个土地收回。
但是江泽民在99年年底的时候跟俄罗斯签订的《中俄边界新约》呢,就把这个土地就永久的割让出去了。刚才我们谈到的公审江泽民,它对于我们讨还领土是有一定意义的。为什么有意义呢?因为江泽民在签订条约的时候,他是以中国国家主席的身份签订的,而中国在1990年底时候,全国人大曾经通过一个法律叫做《缔结条约程序法》。这个法律里边规定了:有关领土和划定边界的条约必须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国家主席,你是没有权力把这个土地就转让给别的国家。因为这个土地不是你们家私人的土地,不是你们家后院,这个土地是全国人民的土地,那么谁有权力支配呢,从名义上来讲就是通过全国人民的代表这样一个组织:全国人大常委会,只有它才有权力来批准这样的边界条约。而江泽民呢,他显然是没有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表决,他签约本身就是违法的,从这个角度上讲如果我们可以把江泽民送上法庭的话,从法理上来讲我们可能还有讨还领土的机会,这是非常重要的。
从另外一方面来讲,中国的人口有13亿还多。人口和环境、自然环境之间的这个关系,生态的关系是非常对立的、非常紧张的,中国人均佔有的资源是非常的贫乏,仅举可耕地面积来讲: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仅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而且大家知道西藏那边是不适合种庄稼的它是高原、新疆那边是沙漠、内蒙那边是草原而且沙漠化很严重,其实中国比较好的土地,适合于耕作的地方主要是集中在,除长江和黄河下游地带之外。就是松花江流域,再往北的话是黑龙江流域,那个地方是非常肥沃的土地,过去说是棒打匏子瓢舀鱼。而且那儿蕴藏着非常丰富的石油跟矿产,那中国人口不断增加的话对生态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说中国经济要想发展的话必须解决人口与生态的问题。而那个地方,就是江泽民割让走的土地,那可能是中国最为宝贵的今后发展的空间,中国生态专家郑义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叫《中俄边界新约--斩断民族生路》就是以后我们中华民族的生路可能都要被江泽民断送掉。所以不管从情上、从理上、法上来讲江泽民割让土地这种罪行呢我们是一定要追究的。这是我要谈到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就是说全球公审江泽民这个事情,对于现在解决中国的人权问题它是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什么这样讲呢?刚才王先生,就是王能祥前辈曾经提到一个人。他是用英文讲的,我看到过那个人的书,就是马思洛的「层次需要论」:人一定是有精神追求的。人活着的话,他总是有一个目的:宗教情怀与生俱来。中共用无神论打破中国所有的宗教,清理掉所有的宗教后,它自己就变成了一个准宗教组织,在中国为了填补人的精神需求,在共产党国家它有一个非常普遍、非常典型的一个现象就是造神运动,它要把不管是金日成也好、斯大林也好或者是毛择东也好,就包括江泽民它要拼命把自己塑造成神。它这样的目的是为了填补人的这种精神需求,但是如果你要把领袖(领袖也是人嘛)造成神的话就有两个问题:
第一点就是神是不犯错的。那中共採用的具体办法就是把自己变成道德的楷模,它自己就把自己变成了一个道德的解释者,比如说在宪法里边规定说你要爱党、爱社会主义,不管这个党堕落到甚么程度你也要爱它,这是它自己的一种道德价值观。第二点就是神是无所不能的。而中共极力在人前扮演它无所不能的角色,不管是从经济发展,它跟人民说你跟着的话我保证你奔小康,一年7%-8%的增长率,可以一块过好日子啊。不管是神五上天面子工程也好或者是内政、外交方方面面的,包括萨斯病它为什么要封锁,它都是要在民众面前表现出一切都在党的掌控之中,没有任何事情是党处理不了的。
这样的话它可以有效的填补人的一种,就是给人伪造出一种安全感,跟着党的话什么问题都能解决。
而这两点,就是它自己塑造的道德楷模和无所不能两个形象,实际上是它执政的合法性来源。所以中共,不只是中共,歷届的共产党它都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它的领导人在位时你是不能批评它的,因为它一旦犯错误的话,它这个权力合法性就没有了。所以说中共虽然也在不同的的场合,对共产党本身作过批评或者是说它对首脑的否定,就包括对毛泽东有限度否定,但这种否定都是内部否定,而绝不允许在外部去否定它的。
中国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比如说宪法的问题是不是完善哪,它的人权是不是很黑暗啊,或者是说我们有的时候说中国现在的专制制度会把人变得很坏啊,很多方面的问题,我们觉得简直就是说问题多得无从下手。其实呢,起诉江泽民就是我们下手的一个最好的切入点。从人这来讲我们可以说:擒贼先擒王,从另外一方面来讲呢,我们全面的揭露江泽民它所做的一切坏事,不管是它出卖领土也好、迫害人权也好、对信仰的迫害也好,包括它的裙带关系,贪污腐败,从各个方面揭露它的邪恶的时候呢,也就是说第一点打破了中共过去的宣传,也就是中共是道德的楷模。江泽民之所以拼命想把自己的名字放在宪法中去,那是一个神位,一旦进去之后的话它就是名标青史的一个地位,那么我们全面揭露它的话呢,就打破了它给人民造成的第一个假象:它是道德上无可挑剔的。
另外呢,如果我们真的能把它送上法庭的话我们又可以打破它的第二点:它觉得中共自己无所不能,一切都在掌控之中,而现在呢,你中共的首脑都被送上了法庭,你怎么解释这个问题啊?就从这两个角度来讲,「起诉江泽民」对中共来讲,都是一起他们可能会非常害怕的一件事情。也许我们主观上没想怎么样,但客观上确实可以动摇中国的这个专制制度,也可以推进中国的人权建设,那么很多的东西,比如人权这个问题解决的话,那么很多象自由啊、其他一些社会问题呢可能都会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
「全球公审江泽民」它还有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意义就在于:这么多的人他们是被中共迫害的,可以说中共的手上是沾了这些人的血,他们是被镇压者、被迫害者,但是他们没有把中共当成敌人,他们没有抱着一种仇恨的态度来对待中共,他们採取了一种非常理性的态度,就是说:我们大家有甚么事情,我们到法庭上把它说清楚。我说我的理,你说你的理。你比如说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刚刚镇压法轮功的时候,在1999年的时候,它在奥克兰亲自向各国元首派发诋毁法轮功的小册子,那时候就可以看到它自己觉得理直气壮地这样做的。而今天的法轮功,就是在「全球公审江泽民」联盟中的法轮功的团体,他们说江泽民你觉得镇压有理的话你就到法庭上来,我们把这个事情说清楚,它就不敢来了,这说明它确实没有任何可以拿的到檯面上的道理。
而这些起诉江泽民的人呢,可以看到他们没有到处去喊哪,抱着一种很过激动手段,完全是採取一种理性的、和平的方法。不是为了仇恨,而是为了匡扶人间正义。所以我觉得这个事情做得是非常了不起的,而且给我们改善中国人权状况或者是推进中国的一些,比如说宪法法制建设的话开创了一个非常好的路子。
我就讲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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