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004

章天亮:历史不会永远等待

近来在明慧网上刊登的有关法轮功学员受到残酷迫害的事例再度增加。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核实﹐去年11月以来,至少又有21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另有63例以前迫害致死最近才得以证实的案例。至今,被证实被迫害致死的人数己急剧上升至924人。
镇压者的残忍自不必说,他们的愚蠢也是登峰造极了。如果暴力可以把法轮功镇压下去的话,早在1999年,江泽民就该遂其所愿了。如果法轮功可以坚持一个月,那么就必然可以坚持一年、两年、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作为无神论者,镇压者可能永远理解不了一种真正的对神的信仰可以赋予人的力量和坚忍。基督教曾经过将近三百年的迫害,最终的结果是迫害基督徒的罗马皇帝死了一代又一代,基督教的精神却薪火相传。一直到西元四世纪迫害停止,罗马的君士坦丁大帝自己也皈依了基督教。隋炀帝排斥佛教时,庐山和尚大志上表要焚身救法,隋炀帝同意后,大志即以布蜡缠身,自焚而死。类似这样的事例,在歷史上不胜枚举,如果修炼的人把他的信仰看得重于生命的话,世间还有什么力量能让他们放弃信仰呢?
而在另一方面,迫害修佛的人却会给整个国家带来灾难,迫害者即使贵为帝王,也难逃或身死或国灭的下场。中国歷史上先后有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和周世宗,下令拆毁佛像、毁寺、焚经、屠戮僧尼,史称「三武一宗」灭佛。后北魏太武帝为人所杀;北周武帝身染恶疾,遍体糜烂而死;唐武宗中毒死亡;周世宗身死国灭。隋炀帝、宋徽宗也曾排斥佛教,隋炀帝亡国,宋徽宗做了金国的俘虏,客死异乡。
北周武帝灭佛后曾召集被迫还俗的佛教大德五百余人,辩述理由,惠远和尚不畏生死,起而抨击,并厉声说:「陛下今恃王力,任意破坏三宝,是邪见人,阿鼻地狱,不论贵贱,陛下安得不怖。」北周武帝大怒说:「但令百姓得乐,朕亦不辞地狱诸苦。」 惠远回答:「陛下以邪法化人,现种苦业,百姓当共陛下同堕地狱,何处有乐可得?」
法轮功作为一种佛家修炼功法,以「真、善、忍」为原则,修炼者除了集体炼功、阅读《转法轮》等经典和在日常生活中努力修心向善外,一直与世无争,更不过问人间政治。江泽民出于对权力的担心,以极其卑鄙的手段造谣诋毁法轮功,并用最残忍的手段逼迫法轮功信徒放弃信仰,这本身已经给他、给施暴者和整个民族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天灾与瘟疫示警,日渐激烈和频繁。
有一点毋庸置疑,法轮功绝不会屈服,江泽民也不可能把上亿的信徒全部杀掉,更何况在海外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还有众多的法轮功修炼者,最后失败的一定是江泽民,而且将有无间地狱的种种恶报等待着他。然而,我们在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到那时候,却不得不反思自己在这期间所扮演的角色;不得不面对自己的良知,问自己当屠杀发生的时候,是什么使我们漠不关心,甚至推波助澜;我们是否对法轮功修炼者遭受的苦难负有道义上的责任;是否是因为我们的沈默,才成全了江泽民的暴行?
那些在中国政府中的高官,即使没有参与迫害,但却不能挺身而出的话,按照人间法律,他们也是犯了渎职罪,到时候怎能保证自己的刑事责任不被追究?
歷史不会永远等待。法轮功已经递交了二十多份起诉状起诉江泽民和他的帮兇,镇压者所剩下的日子屈指可数,法轮功也将争取到他们信仰的自由。我们每一个人难道不应该从道义良知出发,为了自己和民族的未来,现在就赶快行动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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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2004

章天亮: 何必临阵脱逃

据加拿大二月三日的报纸登载,安大略省高等法院缺席审判中国驻加拿大副总领事潘新春,认定潘触犯诽谤罪,并处以一千加币的罚金,起因是他称多伦多法轮功学员属于「罪恶的邪教」。这是全球首例法轮功学员控告中国外交官员获胜诉的案例。
法轮功控告中共官员犯有诽谤或酷刑的案例如今已经有二十多起,潘新春诽谤案并非是法轮功胜诉的第一个案例,当然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早在一年多以前,纽约的曼哈顿地区联邦法院就缺席判决第一个被法轮功起诉的中共官员赵志飞「非法致死、酷刑和反人类罪」罪名成立。半年以后,旧金山法官以类似罪名判处前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和辽宁省副省长夏德仁有罪。
除了江泽民、李岚清、曾庆红、罗干、吴官正等政治局常委级别的中共官员之外,现任中国公安部部长周永康、文化部长孙家正、中国国安部、公安部、中央电视台等,也都在法轮功的起诉之列。其中被起诉次数最多的就是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一共有七个国家和地区以对法轮功团体的「群体灭绝罪」控告他。
这里并非是要罗列被起诉的官员,而是想提醒公众注意一个共同现象——那就是无论中共在国内为镇压法轮功罗织了多少罪名,显得多么理直气壮,也不论他们以既无道德正义也无程序正义的所谓「审判」判处了多少法轮功学员有罪,当他们需要面对一个成熟、公正、独立于他们行政能力控制之外的法庭辩论时,这二十多起起诉案件中的被告中共官员无一例外地临阵脱逃,不但本人不出庭辩护,甚至也不委託律师对簿公堂。这样一旦进入正式司法程序后,他们必然面临的结果就是缺席审判。
这些中共官员选择装聋作哑,对于法院传票置若罔闻,并非是他们认为海外对他们没有司法管辖权,他们的所作所为早已违反了国际法,在任何一个法治完善的国家他们都难逃公道。事实上,中共为了让其他国家政府也取缔法轮功,发了不少传真、信件,也打过不少电话给各国的各级政府和议会诬蔑法轮功是「邪教」,甚至对海外法轮功採取跟踪、窃听、殴打、盗窃、恐吓、焚燬汽车等一系列威胁措施,无非是想搞臭法轮功的名誉,限制法轮功的活动。那么如果中共能对簿公堂而胜诉的话,不是中共在海外最好的「依法打击」法轮功的手段吗?
由此可以看出,被告不敢面对法轮功成员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对这场血腥的迫害罪责难逃。赵志飞在得知他收到的是法院传票后,第一句话就问他是否可以离开美国。在得到肯定答案后,他立刻中止访问行程,熘之乎也。这些中共官员的逃之夭夭,正好说明他们知道理亏、知道迫害的残酷,知道被他们折磨致死的人要向他们讨回公道,因此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死亡犯有的不是失察、不是渎职罪,而是诽谤罪、教唆罪、一级谋杀罪。
早知道今日不得不面对起诉临阵脱逃,当初何必为了顶戴花翎而唯江泽民马首是瞻呢?那些还在为江泽民卖命的人,不应该从加拿大的这场起诉案中吸取教训吗?(http://www.dajiyuan.com)